• 公司地址
    中国 · 北京
  • 客服微信
    2982746906

北京江水平装修队装修合同

北京江水平装修队装修合同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,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(以下简称工程)的有关事宜,达成如下条款:

甲方

乙方北京江水平装修队

第一条 工程概况      

  1. 装修施工地点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2. 工程价格:认可各项目单价,按实际数量结算。
  3. 工期自         日开工,至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竣工,工期     天。

备注:100平米以下的房子工期统一定为2个月,超过此面积工期面议。无特殊原因超期1天乙方向甲方交付50元罚款。油漆结束后2日为总工期结束日。特殊原因不在2个月范围的包括跃层,别墅,农忙季节,梅雨季节,冬季和过年期间施工,或者加做地暖中央空调等项,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商议顺延工期天数。

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

一.甲方责任:

  1. 办理小区物业装修施工手续,并承担物业所需费用。
  2.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管线,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,并承担所需费用。
  3. 协调邻里关系和物业关系。
  4. 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,及时购买施工材料,及时给出施工设计方案。

二. 乙方责任:

  1.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,负责提供主材明细方便甲方购买。
  2. 负责管理和施工,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负责。
  3. 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治安管理。 

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

  1.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,应为符合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,并按时供应到现场,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,应及时向甲方提出,甲方仍表示要使用的,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。
  2. 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中规定的品牌、规格、型号等内容以及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,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质量和环保标准,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,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,或者质量、规格和环保标准有差异,应禁止使用。如已使用,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。
  3. 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。甲方购买的主材请自行解决搬运上楼事宜,不要要求工人搬运,因装修队所用工人均为技术工人,这些技术工人不擅长做搬运等力气活。

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

  1. 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约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。
  2. 施工和保修期间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邻居财产损失,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。
  3. 工程验收:工程每一节点,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。
  4. 工程竣工: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,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进行验收,并书面办理竣工验收确认手续。
  5. 工程保修期: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算起,水电和防水保修五年,其它项目两年。

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

  1.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,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,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,防止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、渗漏水、停电、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。如发生上述情况,属甲方责任的,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;属于乙方责任的,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。
  2.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,拆改承重墙,加大楼(地)面荷载,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,经确认后施工。乙方专业拆除人员有义务帮业主判断所拆除的墙是否为承重墙,有义务告知不能拆除的理由和拆除的后果,而且有权拒绝拆除承重墙。
  3. 乙方应确保煤气以及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。

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

签定合同后 甲方付工程定金 1000元
拆除拆旧结束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工程款 全部拆除拆旧
水电管线到位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工程款 全部水电款
木工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工程款 全部木工款
瓦工结束验收合格 甲方付工程款 全部瓦工款
墙面全部见白 甲方付工程款 85%油工款
油漆结束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工程款 15%油工款
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工程款 全部尾款

第七条 违约责任

  1.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,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,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(包括罚款)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。
  2. 乙方在未通知甲方情况下,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,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(包括罚款),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

附则

本队不会留下质保金给业主,和本队签约的业主即代表承认此约定。

甲方(签字): 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乙方(签字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身份证号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身份证号:

电 话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

注:客服微信2982746906,客服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,望业主添加保持及时沟通。

签订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     月       日